(
课件网)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知识框架 复习回忆必修三《政治与法治》内容: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是什么? 3、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怎么做? 依法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应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你懂民法吗?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01 (2)民法作用(意义): 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P3一段) ②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P5最后三行) (1)民法典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 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1、民法典及民法的作用 2.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还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 内容 2022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 经查,其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税务机关决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邓伦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不适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邓伦等人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案例:深入理解平等主体 在民法中的平等指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即不能强制、命令别人做什么,若题干表示为“国家机关强制”、“命令某人做什么”,则不归民法管。 注意:主体是“国家机关”不一定不适用民法,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 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