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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社会公平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判断: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注意: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①原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 相关链接:区分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拓展深化 区别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 刑事诉讼的 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 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 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拓展深化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相关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