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24932733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57张PPT,2个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4)

日期:2026-01-14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43次 大小:32589105B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12
学年,生活,法律,必修,选择性,统编
  • cover
(课件网) 坐姿要求:一拳、一尺、一寸 课前三准备: 1、思想准备:做一个有德行有智慧的守法者 2、知识准备:法律相关知识 3、物质准备:选择性必修二的课本、优化设计、 当堂检测本、三色笔 总结复述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客体为物,债权关系客体为行为,知识产权客体为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客体为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和绿色。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回顾上一节课我们讲: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债券、股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 配偶、亲属、监护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通过学习明确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和法律保护,树立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2.通过《民法典》条例,结合课本知识,能总结出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增强法治素养 重点: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表现。 难点: 理解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重难点 学习目标 法律小课堂———生命权不可承诺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权(依据、范围);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地位、重要性、区分) 思、议:阅读与思考 操作要求: 1、学生结合教材,相关链接独立思考问题5分钟,并将大致思路写在课堂记录表上。 2一对一合作学习讨论,6人小组形成答案,限时5分钟。注意结合材料分析,得出结论。 分层要求:1、政治常委5分钟内完成,教师检查大小师傅完成情况,并订正。 2、政治常委,检查负责小组完成情况,指导订正。 3、政治常委根据学生完成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教师重点解决。 1.人身权利的内容 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要求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重要性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原因)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特别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等 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权利: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是什么) 3、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怎么做)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注意: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