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素养目标 学习主题 内容要求 法治教育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核心素养 素养解读 法治观念 通过探讨公民正确行使权利与正确履行义务,懂得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理解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教学重点】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维护权利的方式;违反法定义务须担责。 【教学难点】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做法;权利与自由的关系;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 第1课时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教学过程 环节一 权利与义务的共生:我的权利谁保障? 问题导入 展示教材第33页“生活观察”和2025年“校园权益维护月”系列活动热点。 学生思考:“中学收货的权利需要家具厂交货的义务来保障,家具厂收款的权利需要中学付款的义务来支撑。这说明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你在学校享有的受教育权,需要哪些人履行义务才能实现?” 情境设计 班级“权益分享会”上,小明说:“我享有在教室安静学习的权利,其他人都不能打扰我。”当劳动委员提醒当天值日的他擦黑板时,他反驳道:“这不是我的义务。”同学们对小明的说法产生争议,请你结合教材内容,分析小明的观点是否正确。 任务设计 小组活动:各小组先辨析小明观点的正误,再结合自身权利实现的事例,梳理权利实现所需的义务支撑,汇总后推选代表参与班级讨论。 设问: 1.结合教材第33页“生活观察”,请列举一项你享有的权利(如受教育权、人格尊严),说说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哪些人履行什么义务。 2.教材第34页提到“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请结合小明的案例,分析“只谈权利不谈义务”的做法为什么是错误的。 答案: 1.示例一:享有受教育权,需要国家履行提供教育资源的义务,学校履行保障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义务,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义务,父母履行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同学们履行遵守课堂纪律、不干扰他人学习的义务。 示例二:享有人格尊严,需要他人履行不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的义务,国家机关履行依法保障公民人格尊严的义务。 2.这种做法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教材明确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小明享有安静学习的权利,同时也负有遵守班级规则、参与班级劳动(如值日)的义务。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而他拒绝履行自身义务,会影响自己和他人权利的实现。 教师总结 从受教育权需要教师、学校等履行相关义务来保障,到人格尊严需要他人履行不侮辱等义务来维护,我们能清晰看到:权利与义务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不仅会损害他人利益,最终也会导致自身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设计意图 本环节以校园值日的争议情境为切入点,结合学生熟悉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将抽象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的关系”具象化;通过分析权利实现的保障条件,突破“重权利轻义务”的误区,培养法治观念(明确权利义务的共生性)的素养。 环节二 权利与义务的融合:哪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新课导入 播放中学生参与校园劳动实践、在课堂上学习知识的相关短视频,展示教材第35页“提高职业技能”“接受劳动教育”图片。 学生思考:“视频中中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接受学校教育,既是在享受成长的机会,也是在完成任务。为什么宪法会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情境设计 小明的表哥上完初一后不想继续上学,觉得“上学是我的权利,我可以放弃”,打算外出打工。他还认为“打工是我的权利,只要能赚钱就行,不用考虑其他”。请你结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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