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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统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9.1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表格式教学设计

日期:2026-02-03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教案 查看:34次 大小:30498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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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下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教学设计 课题 7.5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1.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是2026春部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第六课的重要内容,承接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元首的学习,是对我国行政机关体系的核心解读,也是理解国家机构分工协作运行的关键环节。内容围绕“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展开,从行政机关的宪法性质、组成体系、核心职权、履职原则四个维度,结合宪法规定和行政机关履职实践,阐释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的本质属性,以及其依法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法定职权,是培养学生国家机构认知、法治观念和公民责任意识的重要一课,为后续理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2.学习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掌握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的核心知识,知晓人大的主导地位和国家元首的法定角色,但对行政机关的性质、与人大的关系认知模糊,普遍存在“行政机关与人大地位平等”“行政机关的职权是自主确定的”“所有行政机关职权都相同”的认知误区。该阶段学生对政府的日常履职行为(如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有直观感知,具备基本的案例分析和逻辑辨析能力,适合通过生活案例解读、职权体系梳理、法定关系分析等方式,引导其明确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核心职权,破除认知误区,完善国家机构体系的认知框架。 3.核心素养目标 ① 政治认同:通过学习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组成和法定职权,认同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履职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增强对我国行政机关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自信,树立政府与人民的紧密联系意识。 ② 法治观念: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明确行政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法定关系,学会从法治视角认识行政机关的职权边界和履职要求,提升依法行政的认知和法治思维。 ③ 责任意识:认识到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使与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紧密相关,明确公民与行政机关的互动关系,增强关注政府履职、监督行政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树立理性的公民参与观念。 4.学习重点和难点 重点: 1. 明确国家行政机关的宪法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 掌握行政机关的组成体系:国务院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县、乡四级,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受国务院统一领导。 3. 理解行政机关的核心法定职权: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4. 把握行政机关的履职原则:依法行政,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难点: 1. 突破“行政机关与人大地位平等”的认知误区,深刻理解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法定从属关系,明确行政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职权来源于人大的授予,必须对人大负责。 2. 突破“所有行政机关职权都相同”的认知误区,准确理解行政机关的层级职权差异,明确国务院行使最高行政职权,地方各级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职权,且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职权各有分工。 2.学习评价设计 本课采用过程性评价为主、结果性评价为辅的方式,聚焦核心素养达成情况,融合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全面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力提升和素养落地情况: 1. 概念辨析评价:通过对“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国务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差异”的概念辨析,评价学生对核心内涵的理解程度,检测法治观念素养的初步达成情况。 2. 小组探究评价:通过小组合作梳理行政机关的性质、组成体系、核心职权和履职原则,评价学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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