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下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教学设计 课题 7.6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是2026春部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第六课的延伸深化内容,承接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的学习,是对行政机关履职要求的核心规范,也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内容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展开,从依法行政的内涵、核心要求、具体举措,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监督保障等维度,结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实践案例和反面警示案例,阐释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核心履职准则,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是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公民监督意识和国家治理认知的重要一课,完善了学生对行政机关履职的完整认知体系。 2.学习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掌握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职权和层级体系,知晓行政机关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但对依法行政的内涵、核心要求认知模糊,普遍存在“行政机关想怎么履职就怎么履职”“依法行政只是对行政机关的口号要求”“公民无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认知误区。该阶段学生对身边的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行为有直观体验,具备基本的法治认知和案例辨析能力,适合通过正反案例对比、履职要求梳理、监督途径分析等方式,引导其明确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内涵,破除认知误区,树立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公民意识。 3.核心素养目标 ① 政治认同:通过学习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实践,认同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法定履职准则,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增强对我国行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法治建设的自信,树立法治国家建设的认同意识。 ② 法治观念:理解依法行政的内涵、核心要求和法定依据,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边界和履职规范,学会从法治视角判断行政机关履职行为的合法性,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 ③ 责任意识: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共同参与,明确公民对行政机关履职的监督权利和途径,增强关注行政执法、依法监督行政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树立理性的公民参与观念。 4.学习重点和难点 重点: 1. 明确依法行政的核心内涵: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行政职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 掌握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职权法定、程序合法、权责统一,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理解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4. 知晓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途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等,其中公民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听证等方式依法监督。 难点: 1. 突破“行政机关想怎么履职就怎么履职”的认知误区,深刻理解依法行政的法定性和强制性,明确依法行政不是道德要求,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违法行政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突破“公民无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认知误区,准确理解公民监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明确公民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且有具体、可操作的法定监督途径。 2.学习评价设计 本课采用过程性评价为主、结果性评价为辅的方式,聚焦核心素养达成情况,融合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全面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力提升和素养落地情况: 4. 概念辨析评价:通过对“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法定职责必须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概念辨析,评价学生对依法行政核心内涵的理解程度,检测法治观念素养的初步达成情况。 5. 小组探究评价:通过小组合作梳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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