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教学设计 课题 8.2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承接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学习,是指导思想在法治建设实践中的具体落地,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核心行动准则,更是整单元国家机构依法履职的实践统领。内容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展开,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大方面的内涵、要求、实践主体及相互关系维度,结合法治建设各领域实践案例,阐释四大要求的具体践行路径,明确各国家机构在其中的职责分工,是培养学生法治实践认知、行为自觉和责任担当的重要一课,让学生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如何从理论走向实践。 学习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知晓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但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要求认知模糊,普遍存在“四大要求是彼此独立的”“严格执法只是行政机关的事,与其他机关无关”“全民守法就是单纯遵守法律,无需主动维权”的认知误区。该阶段学生具备一定的实践分析能力,对生活中的立法、执法、司法现象有直观感知,适合通过案例解读、主体梳理、关系辨析的方式,引导其理解四大基本要求的核心内涵,破除认知误区,树立践行法治要求的行动意识。 核心素养目标 1. 政治认同 通过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四大基本要求,认同其是指导思想的具体实践,理解四大要求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意义,明确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和制度优势,增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践的自信,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坚定认同。 2. 法治观念 理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核心内涵和践行要求,明确各要求的责任主体及履职标准,学会用四大要求分析生活中的法治现象,提升法治实践思维和对法治建设各环节的认知能力。 3. 责任意识 认识到四大基本要求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关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国家机关、公民在四大要求中的不同责任,增强自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树立主动践行和维护法治基本要求的责任担当。 学习重点和难点 重点: 1.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四大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知晓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实践准则。 2. 掌握每一项要求的核心内涵与践行要求: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 3. 理解四大要求的责任主体:科学立法的主体是立法机关,严格执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正司法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全民守法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 4.厘清四大要求之间的相互关系:彼此联系、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完整实践体系。 难点: 1. 突破“四大要求彼此独立”的认知误区,深刻理解四大要求的整体性与关联性,明确缺一不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形成法治建设的闭环。 突破“全民守法只是被动遵守法律”的认知误区,准确理解全民守法的全面内涵,明确守法不仅是不违法,还包括主动学法、依法维权、监督法治实践等主动行为。 2.学习评价设计 本课采用过程性评价为主、结果性评价为辅的方式,聚焦核心素养达成情况,融合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全面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提升: 1. 概念辨析评价:通过对“四大基本要求的内涵区别”“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主体差异”的辨析,评价学生对核心内涵的理解程度,检测法治观念素养的初步达成情况。 2. 小组探究评价:通过小组合作梳理四大基本要求的内涵、要求、主体及相互关系,评价学生的知识梳理和逻辑分析能力,检测对本课核心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案例分析评价:设置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领域践行四大要求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对应哪一要求、体现了哪些践行标准,评价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检测法治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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