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25170162

12.2人民检察院 教学设计

日期:2026-03-18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教案 查看:89次 大小:29487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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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人民检察院,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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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新教材统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十二课12.2人民检察院教案 一、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理解其在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 法治意识:明确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工作原则,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的法治观念,敬畏法律权威。 责任意识: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公民合法权益密切相关,懂得依法配合检察工作、举报违法犯罪,增强参与法治建设的责任。 健全人格:培养理性看待检察工作的思维,形成尊重检察权、信仰法治的情感态度,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核心职权(追诉犯罪、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及工作原则。 教学难点:理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区分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职能差异,厘清检察权与审判权、行政权的关系。 三、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案例激趣,引发探究 教师活动:展示两组案例素材,投影呈现文字内容:案例一,某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由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案例二,某省人民检察院发现某企业 长期排放污水污染河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企业整改并赔偿损失。提问:“同学们,这两个案例中,人民检察院都在做什么?它的行为和我们上节课学习的人民法院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环境污染案件,检察院能主动提起诉讼?” 学生活动:自由发言,结合上节课“人民法院”的知识分享自己的观点,主动提出疑问,如“检察院为什么能提起公诉?它的权力来自哪里?”“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检察院为什么要管环境污染的事?” 设计意图:选取公诉、公益诉讼两个典型案例,既贴近生活,又能直观区分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能差异,打破学生对检察机关的模糊认知,激发探究兴趣,自然引出本节课主题———人民检察院,同时为后续解读检察权、公益诉讼等知识点埋下伏笔,实现新旧知识的衔接。 新课讲授:拆解知识,互动深化 第一环节:明确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教材中“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相关段落,要求学生圈画核心关键词“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随后提问:“结合教材内容和刚才的案例,大家思考一下,人民检察院的核心性质是什么?这一性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机关’性质,有什么本质区别?”待学生发言后,结合教材原文补充强调:人民检察院的核心职能是法律监督,既监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也监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人民法院的核心职能是审理案件、作出判决,行使审判权。 学生活动:自主阅读教材,圈画关键词,小组内交流讨论人民 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性质差异,每组派1名代表发言总结,其他小组补充完善。 互动小游戏:教师投影呈现一系列行为:“审理盗窃案件并作出判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是否合法”“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执法”“查处贪污腐败案件”,让学生快速判断哪些属于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哪些属于人民法院的职能,现场举手回答,教师即时点评纠正。 设计意图:依托教材文本,让学生精准把握检察院的核心性质,避免死记硬背。通过小组讨论和互动小游戏,将抽象的性质差异转化为具体行为判断,帮助学生破解“检法混淆”的认知误区,强化对法律监督职能的初步认知,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二环节:梳理体系———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架构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中“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相关内容,同时投影展示“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示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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