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25256769

部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2单元第5课第2框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36张ppt)

日期:2026-03-22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69次 大小:11549696B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12
相传,ppt,36张,课件,继承,薪火
  • cover
(课件网)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标导航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法定继承有顺序 【思考】我国继承制度意义及主要形式? 法定继承有顺序 1、 继承和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处理分配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制度。 (2)继承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3)继承制度意义 法定继承有顺序 2. 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知识扩展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属于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注意】: (1) 赃物、赃款≠遗产; (2)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 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的时候,家庭的共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王先生名下房产和存款都属于遗产吗? 王先生与妻子张女士结婚30年,育有一子王大和一女王小。王先生于2023年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其名下主要遗产为一套婚后购买的房产,市场价值约300万元,无贷款,存款50万。王先生的母亲李老太(85岁)健在。关于遗产分配问题,其亲属产生争议: 张女士主张:认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独占全部产权; 王大、王小主张:要求按法定继承均分遗产;提出父亲生前口头承诺“房产未来留给孙子”(王大之子),但无书面证据。 李老太主张:要求继承份额以保障晚年生活;反对张女士独占房产,认为“儿媳无权剥夺我的权利”。 法定继承有顺序 3. 继承权 (1)继承遗产的要求/遗产的认定: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先析产,后继承 XX个人合法财产需先析产 200万 贪污20万 夫妻 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有顺序 3. 继承权: (2)继承原则: 继承权平等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债务清偿原则 A.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B.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以案说”法“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潘继承的遗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小潘无责任清偿债务。因此小潘的还债行为是讲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