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3577964

6.4 用证据说话 教学设计

日期:2024-04-28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教案 查看:63次 大小:120538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1
证据,说话,教学设计
  • cover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6.4用证据说话 教学目标 了解证据的含义、种类及如何举证。 理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归属。 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培养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树立尊重法律、尊重法律程序及尊重事实、尊重客观实际的意识。 教学内容 (一)证据一一胜诉的砖码 打赢官司的最重要因素是证据。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但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21世纪教育网版权所有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共同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21教育网 一、含义: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二、证据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性。 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的主体必须有相关的资格。 2.证据形式的合法。 如:单位的证明文书须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 3.证据的取得方式合法。 如:视听资料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 4.证据的程序要合法 如:证据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三、证据的种类 1.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指纹、脚印、赃款赃物。 特点: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来证明案实。物证的客观性较强,比较容易查实。 书证:指以其文字、符号、图表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如: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 注意: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3.视听资料: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21cnjy.com 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 特点:1.易于保存,生动逼真 2.易被人利用技术手段加以篡改 4.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情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注意: (1)证人证言带有较大的主观性 (2)不适合做证人情形;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不能做证人,陪审员、审判员、书记员等作证人可能影响审判公证的。 5.鉴定结论:指受公安司 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 定人对案件的专门性问 题进行坚定后作出的书 面结论。 6.勘验、检查记录 (二)成败在此一“举”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公诉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 A.一般情况: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B.举证责任倒置情况 A.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 B.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案件 C.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侵权案件 D.因建筑物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导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 2.行政诉讼 一般情况: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特殊情况: (1)对行政不作为的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2)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 一般情况:由公安、检察机关举证 特殊情况:自诉案件原告举证 某些犯罪由被告举证 小结: 1.证据的含义 2.证据的合法性 3.证据种类:①物证②书证③视听资料④证人证言⑤鉴定结论 4.举证责任: ①民事诉讼②刑事诉讼③行政诉讼 21世纪教育网 -- 中国最大型、最专业的中小学教育资源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21世纪教育网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