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4965928

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学案第十六讲: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卷版+解析版)

日期:2024-05-01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学案 查看:14次 大小:960512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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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讲: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析版) 考纲对本讲内容的考查如下: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3)人大代表的产生;(4)人大代表的职责;(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6)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考查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下3个具体方向: 1、人民代表大会; 2、人大代表;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法律地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 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 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提醒】“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3.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 、任免权、 。 4.人大代表 (1)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 ,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2)产生:由人民 产生(县以上间接选举;县及县以下是直接选举),任期五年。 (3)职责 ①权利: 权、 权、 权和 权。 ②义务: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与 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 监督。 (4)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由 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提醒】注意区分人大代表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和公民的政治权利。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理解]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图示如下: 2.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 立 法 权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 四种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的决定,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的决定则是决定权 决 定 权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 免 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监 督 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提醒:(1)人大审议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通过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是决定权。 (2)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设区的市(地级市)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基层政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权。 3.区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的几组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前者。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区别: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代行部分职权,对人大负责。 (3)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我国的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4.如何认识人大代表的职责 (1)职责来源:人大代表的职责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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