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595070

思想品德粤教版七年级下册全册教案

日期:2024-06-06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教案 查看:13次 大小:102084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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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教版,七年级,下册,全册
    8.1 勿以恶小而为之 ◎ 教学目标 1、了解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知道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在思想上树立避免违法犯罪的观念。 2、懂得不良行为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注意克服“犯点小错无所谓”的思想,防微杜渐,遵纪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 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 教学方法 小组讨论法、活动法、案例分析法。 ◎ 课时安排:2课时 。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导入:  上一单元我们了解到当今社会处处有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对我们的权利具有保护作用。那么,对于法律,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呢?(自觉遵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是的,法律神圣不可侵犯,也就是“法不可犯” (板书)第八单元 法不可违 (一) 民意小调查:  如果你在路上捡到别人遗失的一件比较贵重的东西,你通常会采取哪一种做法?   A.将它占为己有       B.寻找失主归还或上交       C.置之不理  同学们纷纷举手作出表决。  教师提问: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不归还,是一种什么行为?(学生发言)  小结: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不但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 探究园:P74“情景研讨――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吗?” 思考:为什么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 有关法律规定: (投影)《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分析:黄海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绝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失主,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黄海同学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三) 案例分析: (投影)赶去参加中考的小明骑车至考场附近的十字路口时,看见红灯亮了,此时绿灯方向正好没有车辆和行人通过。他想:中考事关重大,即使现在闯红灯也不会妨碍交通,于是他继续向前骑。 问:小明的做法是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学生回答) 小结:小明骑车闯红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他做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所以,小明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四) 引入违法行为的概念  (板书)1、什么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违法行为就是――(提问学生) 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P76,划线) 违法行为,顾名思义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即法律规定应为之而不为或法律规定不应为之而为之。 (板书)2、违法行为的类别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可分为……(见P76“小词典”) 若根据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分,又可分为哪两种?(一般违法和犯罪) 刚才例子中,黄海同学的行为属于哪一种违法行为?小明的呢?(一般违法行为) (板书)3、比较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投影)根据下表,比较一般违法与犯罪:   名 称 比较内容 一般违法 犯罪 不 同 点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触犯的法律法规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 同 点 答案:  名 称 比较内容 一般违法 犯罪 不 同 点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 对社会危害性很大,情节严重 触犯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违反了刑法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用受刑罚处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受刑罚处罚 相 同 点 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我国法律 (五)重点理解犯罪的特征 (板书) 4、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 严重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关键是看他是否实施了某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犯罪。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②刑事违法性 犯罪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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