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6114398

2018—2019学年高一政治人教版 选修五 专题二 2、积极维护人身权 课件(22张)

日期:2024-05-21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86次 大小:245073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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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22张PPT。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想一想:中国乔丹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迈克尔乔丹的损失?乔丹公司侵犯了乔丹的什么权?情境体验请将下列选项,按照在你心目中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A名誉 B颜值 C气质 D地位 E生命健康 F感情 G金钱 H能力 I成绩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为什么?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探究问题1、P19、提示: (1)该公司应当对谢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该公司在经营游泳池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缺少医务人员和急救用品、救生员救护不力等。故该公司应承担谢某的丧葬费等。 (2)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一要增强安全意识,二要学会自我保护的本领。二、姓名肖像受保护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其他别名公民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某校学生杜子腾今年刚年满18周岁,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搞笑,想换个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姓名登记条例》规定,为了防止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某校学生想假冒金庸的笔名在某网站发表了一部短篇武侠小说,可以么?金庸作为笔名受到法律保护吗?自然人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想一想:范爷被整容二、姓名肖像受保护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探究问题小薇的肖像P21 提示: 小薇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一是因为广告公司使用小薇的肖像没有经过肖像权的主体小薇的监护人的同意(小薇属于未成年人),二是因为照相馆和广告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薇的肖像。因此二者都是侵权人。[课堂延伸]: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呢?解释: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到限制的,只要你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那就不能算侵权。三、名誉隐私不可侵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案例六:2011年4月3日,山东郑某在某百货商场自选超市出门时,被商场工作人员拦住,问:“小姐是不是在超市拿了什么东西而忘了付钱?”郑某说:“没有”,两名工作人员不相信,指着收款台前贴的告示说:“我们有权检查你们的包。”该告示写的是:“收银员受商场指示,有权在收银处检查带进自选超市区的包、袋,请顾客协助将包、袋打开检查。”请问超市有没有权利这么做?它侵害了郑某的什么权利?【提示】 百货商场的行为侵犯了郑某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损害公民、法人名誉的结果就是降低了社会对其名誉的评价。 本案中,商场工作人员怀疑郑某偷拿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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