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616815

课标版2011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精品课件: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日期:2024-05-04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81次 大小:1090457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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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68张PPT。考 纲 点 击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设机关的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大代表 的产生、人大代表的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 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考 情 播 报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职权、人大代表的职权、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是近几年新课标省份考查的重点。 2.结合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考查人大的地位、职权及其组织 原则。结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选举 法,分析人大代表的产生、地位和职权及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的内容和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 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4)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5)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 行使国家立法权。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地位: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 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 督实施。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 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4)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县以下无人大常 委会)。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 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 (2)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 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 内重大事项的权力。(3)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 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 工作的权力。 全面理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决定因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和反映国体,我 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体现和反映了我国人 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2)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在这里,民主离不开集中,集中离不开民主,离开集中的民主会导致无政府主义,离开民主的集中会导致专制。民主集中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具体表现为以下三对关系: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二是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三是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3)地位: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与其他制度只是表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局部或侧面相比,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够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4)与西方议会制有着根本的区别 这些区别体现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行使权力的主体以 及组织和活动原则的不同上,因此我国不能照搬西方的议 会制。[特别提醒] 1.人民能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吗?我国的民主是一种代议制民主,我国人民并不能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2.“最高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前者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全国人大才拥有最高权力,地方人大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不拥有最高权力。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立法 机关吗?(1)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认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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