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7363944

1.2《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课件(共31张PPT)

日期:2024-05-17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42次 大小:5888434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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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从个人角度的作用。 那么宪法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作用呢? 新课导入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框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3、宪法如何组织国家机构? 4、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体现? 5、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6、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学习目标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解放战争时期 (1946—1949)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19—1949) 五四运动为起点 整个民主革命时期 (1840—1949)鸦片战争为起点 表示了对人民英雄永远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他们英勇斗争的胜利果实,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来之不易! (1)人民通过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奋斗成果,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 (2)通过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 人 民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对人民负责 监督 一、组织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怎样?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知识归纳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机构产生了之后,他的职权、组成、工作方式等又由谁来确定呢? 明确国家机构的产生 人民政府 执法权 监察委员会 监察权 人民法院 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 检察权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 授予国家机构职权 阅读感悟 P13 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立法机关通过网络方式收到的意见总数超过13万条。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后,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分析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通过过程,请你说说我国的国家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思考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规定原则 产生 运行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 原则 宪法明确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 2 3 3、宪法如何组织国家机构? 宪法明确各级国家机构的产生。 民主 凡是重大问题、方针、政策制定通过前,都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民主集中制 集中 将积极、合理意见集中,形成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 无政府主义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 只讲集中,不讲民主 专制独裁 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 产生 国家检察机关 国家审判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 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 (权力机关) 人民 人民代表 民主选举 组成 国家监察机关 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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