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1课时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课程标准】 1.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意识。 2.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教学目标】 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1.树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 2.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3.增强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热爱祖国,增强主人翁意识。 二、能力目标 1.学会利用信息化手段搜集宪法相关事例,提高分析和综合处理材料的能力,培养对问题的辩证思维能力。 2.能澄清对人权认识的误区,提高辨别能力,初步形成客观完整的人权概念。 3.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以实际行动尊重和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权。 三、知识目标 1.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懂得这一原则归根到底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知道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认识到我国人权的主体和内容都十分广泛,懂得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意义。 3.了解国家在立法、执法、监察、司法和守法等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知道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认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 【教学重难点】 重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难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思考: 国务院为什么要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答案提示: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回答。 教师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宣誓仪式本身就是一次活生生的宪法教育,有助于公民更好地认识宪法,从而尊重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今天我们一起学习“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讲授新课】 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活动一:阅读教材P2-3“运用你的经验”中小眉的周记,回答: (1)除了这三个国家机关外,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 答案提示:①悬挂国徽的国家机关有中央军事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国家驻外使馆、领馆等。②悬挂国徽的场所有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等。 (2)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答案提示:因为国徽体现了国家性质,是国家的标志,它代表着国家的尊严。 (3)为什么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 答案提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教师总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活动二:那么,如何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请同学们速读教材P3-5,思考:宪法是如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1)学生自主学习,小组合作讨论,班内展示交流。 (2)教师归纳: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⑤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3)易混淆词语解析: ①权力与权利的区别 权力 权利 含义 是政治概念,多用于国家政权方面 是法律概念,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利益,与义务相对应 举例 国家权力;人民享有的权力 公民的基本权利 ②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人民 公民 含义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我国,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范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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