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9104252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课件-【新教材】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共25张PPT)

日期:2024-05-09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29次 大小:6691228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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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 一、起诉与应诉 ⑴含义: 起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⑵地位: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⑶原则: 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注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 注意:起诉是以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 (起诉可以书写诉状,如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 ⑷管辖 ①分类: 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一、起诉与应诉 海事法院 军事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 金融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一、起诉与应诉 ②作用: 一、起诉与应诉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相关链接 注意: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级别管辖;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的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地域管辖。 一、起诉与应诉 各级人民法院都能受理第一审案件,但有分工和权限: 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其它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⑷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知识拓展(级别管辖) 一、起诉与应诉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知识拓展(地域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必备 条件 3 2 1 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的必备条件: 一、起诉与应诉 ⑹立案受理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一、起诉与应诉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起诉的一方成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2.应诉 一、起诉与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 ②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③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起诉可以向任何法院提出。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3.对于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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