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16884845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

日期:2024-06-16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80次 大小:9332224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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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学业质量要求 核心要点提炼 1.结合自己或家人的生活经验,讨论自愿、平等、诚信等民法原 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感受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增强法治意识。 1.民法调整的两对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民法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议题一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民法: 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民法: “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一)民法 1、作用: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企业 公立学校 政府机关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民法典总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一)民法 1、作用: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特点: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小赵初中毕业便开始打工,今年已经17岁,每月有3000元收入。不久前,小赵想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他们说小赵尚未成年,入伙也没用,这个说法对吗? 探究1 (辨析与评价·科学精神)怎样评价小赵同事的观点?为什么? 探究2 (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分析小赵的入伙行为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探究活动一】 这个说法不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自己工作谋生的,是法律“眼中”的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实施相应法律行为并为此承担责任。小赵已经17岁,打工的收入足够小赵的日常生活,出资入伙后,可以和其他成年同事一样成为合伙人,享有相关权利。 民事主体:小赵和合伙同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共同所有权———大家合伙开的小店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合伙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 (1)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3)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两者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含义: 2、要素: 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 例1 下列哪些关系是民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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