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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 3 章 消费税 1.了解消费税的产生、发展及变革方向。 2.理解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3.掌握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3.1 消费税概述 3.1.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消费税就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泛征收的税种。根据有关研究,在129个样本国家或地区中有119个国家或地区开征了消费税。消费税是货劳税的一个重要税种,发展中国家大多重视货劳税,因此消费税在其税收收入中一般占比较高。尽管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国家中消费税占其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 3.1 消费税概述 3.1 消费税概述 3.1.2 消费税的产生和演变 消费税的历史源远流长。古罗马时期,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的兴起,相继开征盐税、酒税,实质上都是对货物征收的消费税。到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消费税已经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政府财政收入的支柱。20世纪以后,随着累进所得税的推行,消费税的主体税种地位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渐削弱,为所得税所替代,但因消费税的独特调节作用,在这些国家的税制中,消费税仍然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辅助税种。 我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在对商品生产、销售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目的在于调节产业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消费税的特殊调节和增值税的普遍调节相配合,构成我国流转税的双层调节机制。1994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11类产品。 3.1 消费税概述 从消费税的改革历程看,消费税随着我国的产业政策、资源保护政策、居民消费水平等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我国“营改增”改革完成后,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体制又会面临新的调整,消费税也会进一步完善。 3.1 消费税概述 3.1 消费税概述 3.1.3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2.征税环节相对单一性 3.税负具有转嫁性 5.征收方法具有特殊性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消费税并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都征收,而是基于调节消费、引导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目的,选择对部分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也是有选择的,对消费量大、需求弹性较大和税源普遍的消费品开征,主要涉及高档消费品、奢侈品和不可替代的资源性产品、高能耗消费品等。与国外相比,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更窄,未包括特殊消费行为。 3.1 消费税概述 2.征税环节相对单一性 消费税主要采用一次课征制度,除少数商品(如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外,大部分商品主要在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环节征税,其他环节一般不再征收消费税。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进行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时,则通过扣除已纳消费税税额的办法避免重复课税。消费税选择在生产销售环节课征,其主要目的是节省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防止税源流失。 3.1 消费税概述 3.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是价内税,其税款是价格的组成部分。纳税人在生产(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税款,都会以提高应税商品价格的方式转嫁给应税商品的消费者负担。也就是说,消费者才是消费税的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