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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课《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第2框《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中职专用】《职业道德与法治》同步课堂精品课件

日期:2024-11-23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课件 查看:18次 大小:113939306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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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职业道德与法治 教学课件 基础模块 第四单元 遵守法律规范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也是美好生活的保障。遵守法律规范,学会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应当成为我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前言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规范人们的民事活动,保障人们的民事权利。学习本课,我们将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懂得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增强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的意识。 导语: 目 录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01 民法保护人身权 02 民法保护财产权 民法保护人身权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第一部分 阅读与思考 分析以上事件分别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人身权利? 小张的照片未经允许被影楼用作宣传海报。 小李的电话号码被人恶意公布到网上,引来无数骚扰电话。 小王考试成绩好,但被人污蔑为抄袭所得,名誉受损。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人身权的含义和分类 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产生) 注意: 自然人:姓名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 分类: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当一个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知识拓展 什么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如: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如: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致残。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如:甲故意将自己的传染病传给他人,致病。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案例分析 演员吴京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 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姓名权、肖像权。 1. 民法保护人身权 姓名权、名称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节选 )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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