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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旅游目的地管理(第二版)》 目录 第一章 旅游目的地导论 第二章 地方理论 第三章 旅游目的地竞争力 第四章 旅游目的地开发 第五章 旅游目的地营销 第六章 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 第七章 旅游目的地节事活动管理 第八章 旅游开发对目的地的影响 第一节 旅游目的地定义 第二节 旅游目的地分类 第三节 旅游目的地构成 第四节 旅游目的地系统 第一章 旅游目的地导论 引文近年来,最佳旅游目的地评选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在2018年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中,文化和旅游部现场发布了30个“网民最喜欢的旅游目的地”。本次评选活动为期半月,初选目的地达104个,评比结果由专家评审和网民投票叠加产生,最终产生了十大全域旅游目的地、十大乡村旅游目的地、十大休闲旅游目的地。国外对旅游目的地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它被认为是一个明确的地理区域。美国学者冈恩(Gunn)于1972年提出了“目的地地带”的概念。所谓的“目的地地带”包括:主要的通道和入口、社区(包括吸引物和基础设施)、吸引物综合体、连结道路(吸引物综合体和社区之间的联系通道)。 世界旅游环境中心于1992年对旅游目的地做出定义:乡村、度假中心、海滨或山岳休假地、小镇、城市或乡村公园;人们在其特定的区域内实施特别的管理政策和运作规则,以影响游客的活动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冲击。 第一节 旅游目的地定义 比较受到公认的是英国学者布哈里斯的定义。 布哈里斯(Buhalis,2000)认为旅游目的地是: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被旅游者公认为一个完整的个体,有统一的旅游业管理与规划的政策司法框架,也就是说由统一的目的地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区域。布哈里斯还认为,旅游目的地是旅游产品的集合体,并且向旅游者提供完整的旅游经历。目的地产品是与目的地有关的市场形象的一切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总体,即旅游目的地由6个“A”构成,如表所示。 旅游吸引物(Attractions) 自然的、人造的、出于特殊目的建造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吸引物以及风俗和节庆活动 交通(Accessibility) 包括路线、站点和工具在内的整个交通体系 设施和服务(Amenities) 住宿、餐饮、零售、其他旅游服务 包价服务 (Available Package) 由中介和主管机构预先安排的包价 活动(Activities) 消费者在目的地逗留期间可以参加的一切活动 辅助性服务 (Ancillary Service) 旅游者可能用到的一切服务,包括银行、电信、邮政、新闻出版、医疗等 国内定义国内学者对旅游目的地的系统关注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但当时大多并非是针对旅游目的地的专门研究,而是作为相关问题研究的副产品出现,定义的数量和质量都受到一定的局限。以下摘自部分国内学者对于旅游目的地的定义保继刚等(1996)给出的旅游目的地的定义是:一定空间上的旅游资源与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其他条件有机地集合起来,就成为旅游者停留和活动的目的地,即旅游目的地。魏小安(2002)从效用的角度指出,旅游目的地就是能够使旅游者产生动机,并追求动机实现的各类空间要素的总和。邹统钎(2006)认为,旅游目的地是一个感性概念,它为游客提供一个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合成品,一个组合的体验经历。旅游目的地中最核心的要素有两点:一是旅游吸引物;二是人类聚落,要有永久性的或者临时性的住宿设施,游客一般要在这里逗留一夜以上。一般的景点留宿,不应该是旅游目的地。国内外学者由于旅游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制度背景不同,对旅游目的地的定义方式和关注重点也各有不同。从范围上来看,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有大有小,它可以大到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甚至跨越国家界线,也可以小到一个景区、一个城镇、一个村落。从旅游者主体来看,旅游目的地与游客的旅游目的、动机和行为有关,旅游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