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19947232

10.1法律为我们护航教学课件(共34张PPT)-+2视频 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新课标活动型同步教学课件 (统编版)

日期:2024-05-03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素材 查看:98次 大小:76556377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0
教学课件,10.1,道德,统编,同步,活动型
    (课件网) 10.1 法律为我们护航 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感受法的关爱 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以下哪些人是未成年人? 婴幼儿 二年级学生 八年级学生 高三学生 大二学生 √ √ √ X X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青年一代的成长,正是我们事业必定要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 “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虐待儿童 不让子女上学 拐卖儿童 校园欺凌 非法使用童工 这些事件为何容易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 溺水 2.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2.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感受法的关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其他法律:宪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 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是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对他们给予特殊保护,体现了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给予他们特殊保护,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社会的公平。不仅没有违背,而是对这一原则的真正体现。 在我国都有谁在保护着未成年人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是谁的责任 4.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主体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 保护未成年人的“六道防线” 家庭保护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式方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家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不得使适龄子女辍学经商、务农或做工;…… 地位: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阵地,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学校保护 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1)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