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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 我国法律的分类(从制定主体看) (1)根本法、基本法(全国人大):如民法典、刑法、立法法、选举法等。 (2)普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如劳动法、行政复议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 (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省、地级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 (4)行政法规(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 民法≠刑法(违法≠犯罪) 刑法:规定什么是犯罪、犯什么罪、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的法律,即:规定何种行为构成犯罪、犯罪的种类、形态以及对犯罪如何处以刑罚的法律规范。 知识梳理与深化 民法无处不在 重在学法用法 陈凡,男,十八,家住海王村,无业游民。 一天,陈凡在路边捡到一个iphone15pro手机。他想,虽然小时候老师说做人要拾金不昧,但如果他偷偷藏起来用,也不算什么大事。 如果陈凡真的未还失主,纳为己用,之后被失主发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果陈凡过几天玩腻了,为销毁证据,把手机扔进河里,之后被失主发现,他需要赔偿失主吗?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知识梳理与深化 目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广义):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点:保障权利,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关怀! 《民法典》 《商标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企业破产法》 知识梳理与深化 目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广义):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理解民法的特点 1.特点: (1)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权利: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权利)。 (2)主体平等,权利与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3)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2.与刑法不同: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犯什么罪、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的法律。 知识梳理与深化 目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广义):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知识梳理与深化 目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换言之,非平等主体或非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的,均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由民法来调整,而由其他法律来调整。) ▲4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非领导、管理关系的平等,如工商局对商场的检查/工商部门从商场采购物资。 【补充】主体平等与否:根据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区分的。 【举例】比如质量监督局去加油站加油,在买卖这一法律关系中两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质量监督局去加油站检查加油机设施使用状况时,双方就是不平等主体了,不能由民法来调整,需要由行政法来调整。 (2)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如财产的所有权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