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01 01 生命健康俱可贵 探 究 与 分 享 P6 探究问题: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自我保护,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 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1)内容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注意:①自然人: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要求: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注意】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1)地位: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拓展提升】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侧重机能健全) (侧重生命延续) (侧重身体完整) (3)侵权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4)侵权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P7相关链接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 结合课本知识进行判断 √ √ √ √ 探究与分享: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