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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43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4-11-23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13次 大小:20996976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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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标 要求 1.阐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内容。 2.理解权利的内容、作用和维权原则。 3.明确侵权责任。 4.明确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内容。 5.理解肖像权的含义和内容。 6.阐释名誉权、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及其在信息时代的要求。 核心 素养 科学精神:理解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内容,明确侵权责任,明确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内容,理解肖像权的含义和内容,阐释名誉权、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及其在信息时代的要求。 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维护法律尊严。 公共参与:依法维权,遵守法律基本原则。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为什么)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人身权利的重要性和分类(P7 第一段)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身份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相关权利。包括亲权(家庭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如保护教养)、监护权、配偶权(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如陪伴、钟爱、帮助)、亲属权 人身权利分类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2)人身权利:(是什么) 思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人格权吗? 幼儿有人格权吗? 去世了的人有人格权吗? 身份权只能是自然人享有 人格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怎么做)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探究与分享 探究问题: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些权利的地位和重要性是什么?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材料: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探究与分享 1、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分析 结果: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 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答题:1.必须写法条作为理论依据+2.材料分析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为什么保障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①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作用: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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