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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同步课件(共26张PPT+1个内嵌视频) 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4-10-31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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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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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 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比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注: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 知识拓展:遗嘱有效的要件及遗嘱无效 遗嘱有效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 遗嘱的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 (4)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5)伪造的遗嘱无效。 (6)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易错易混 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 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 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律效力等同。( ) 4.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5.按照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 × 提示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 × 提示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 提示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 × 1、(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B 【2024·浙江·统考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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