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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课前导入 916 辽建立 960 北宋 建立 1038 西夏 建国 1115 金建立 1125 金灭辽 1127 金灭北宋 南宋建立 1206 蒙古 建国 1227 蒙古灭西夏 1234 蒙古 灭金 1260 忽必烈即位 1271 改国 号元 1276 元攻占南宋都城临安 1368 元朝 灭亡 辽(916-1125) 蒙古 元朝 (1271-1368) 北宋(960-1127) 南宋(1127-1279) 金(1115-1234) 西夏(1038-1227) 主题一、初期“祖宗之法”———中央集权的加强 1.北宋的建立 (1)建立:960年,后周禁军统帅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夺取帝位,建立宋朝,定都东京,史称北宋。赵匡胤就是宋太祖。 (2)统一:北宋建立后,相继灭掉南方的几个割据政权和北方的北汉,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陈桥兵变 黄袍加身 宋太祖赵匡胤 主题一、初期“祖宗之法”———中央集权的加强 注意:北宋的统一只是消除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状态,不是全国的统一,北宋的统治区域,只是原来的五代十国的范围,那时,东北还有辽、西北有高昌、西南有吐番和大理等,呈现的是几个民族政权并存的局面。 主题一、初期“祖宗之法”———中央集权的加强 (太祖)问赵普曰:“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何故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 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续资治通鉴》 方镇太重 唐末以来藩镇割据,地方势力膨胀 君弱臣强 五代十国时期君主权力受到威胁 武将专权 武将成为影响政局发展的重要因素 ? 2.背景与目的 (1)背景:吸取唐后期以来的军阀割据、政局动荡的历史教训。 (2)目的:强化中央集权,维护政权稳定。 赵匡胤 赵普 主题一、初期“祖宗之法”———中央集权的加强 3.措施 (1)加强中央集权的第一原则:收权,即将地方权力收归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收权 削实权 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各州的长官知州,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增设通判监督 重文轻武 制钱谷 设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保证各州赋税绝大部分上缴朝廷 收精兵 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分别拱卫京师和镇守地方,定期更换驻地(更戍法) 强干弱肢 主题一、初期“祖宗之法”———中央集权的加强 3.措施 (2)加强中央集权的第二原则:分权,即分散机构权力,使其相互牵制,避免专权。 分权 中央 行政 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与宰相分权 军政 枢密院与禁军管理机构“三衙”分权,前者有调兵权但不统兵,后者统兵但无权调兵。 财政 三司专掌财政(盐铁、度支、户部) 地方 先后设立平行的四个路级机构,合称四监司,监控和节制各州 州一级增设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彼此制约 主题一、初期“事防曲制”———中央集权的加强 二府三司制 皇帝 六部 由枢密院专掌军政,三司专掌财政,与宰相分权,并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 枢密院与禁军管理机构“三衙”分权,前者有调兵权但不统兵,后者统兵但无权调兵。 皇权加强,有效的监察和牵制官员,以防权臣篡权。 主题一、初期“祖宗之法”———中央集权的加强 军事 财政 司法、治安 民政、仓储 四监司 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 分化事权 相互制衡 相互牵制 相互观察 县 府州军监 路 中央 安抚使司(帅司) 转运使司(漕司) 提点刑狱司(宪司) 提举常平司(仓司) 知州(或知府等) 通判 知县(或县令) 思考:唐代三省六部制与宋代二府三司制分散相权的方式有什么区别? 唐:程序分权(草拟、审核、执行) 宋:领域分权(行政、财政、军政) 结论:事权分化 ———宰相的权力进一步被削弱,皇权加强 主题一、初期“事防曲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