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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讲义)

日期:2024-12-14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教案 查看:77次 大小:2731766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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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专题,生活,中学,讲义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专题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程标准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列举特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树挂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特权的途径。 【政治核心素养】 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考情考向分析】 核心考点 考题 人身权 2022 ●山东卷T18;北京卷T13;辽宁卷T14;海南卷T18; 2023●山东卷T16;湖南卷T13、14;辽宁卷T18;湖北卷T0;浙江1月卷T26;新课标卷T22; 财产权 2022●浙江卷T35;2022●海南卷T17、19;2023●辽宁卷T13;湖南卷T4、19;北京卷T17;浙江1月卷T33;浙江6月卷T31; 签约与履约 2022●北京卷T14、20; 山东卷T15;辽宁卷T15、19;浙江卷T41;海南卷T16;2023●山东卷T14、15;浙江6月卷T31;新课标卷T41 2023●全国乙卷T8 婚姻与家庭 2022●山东T14;浙江T36;2023●新课标T41;2023●浙江6月T26; 就业与创业 2022●浙江6月T37;2023●广东T15;山东卷T14;浙江1月T27; 纠纷解决方式 2023●广东T17(2);北京T11;山东T15;新课标T4 诉讼与举证 2023●辽宁卷T14;北京卷T10;浙江6月T34 【思维体系构建】 《法治与生活》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本专题脉络 【核心考点突破】 第一部分:必备知识 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三要素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名称 时间及分类 特点 自然人 从出生到死亡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客体 是什么 特点 举例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是什么 关系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到对立的,也是相到联系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突破提升: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原则 内涵 详解 内容 平等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 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律平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 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文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 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公平 诚信 诚实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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