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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4张PPT)

日期:2024-12-23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57次 大小:2394265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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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第一课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 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 身权利。 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公共参与:在参与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学习目标 民事权利体系 民事 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姓名权 2.肖像权 1.名誉权 2.隐私权 本框知识脉络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重要性: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利的内容: 人身权利 (自然人)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特别提醒】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些不是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 (3)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 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致死) (致残) (致病)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①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②我们在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同时,也负有不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要求: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欠款,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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