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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筑牢安全防线 护航青春成长 从心出发 塑造自我 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 开场白 带着想念和期待我们开学啦欢迎神兽们回家,新的学期从“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开始 快乐美好的校园生活离不开安全防范新学期从 “安全” 出发吧 没人可以回到过去 谁都可以从现在开始 目录 目录 安全案例警示 日常安全我知道 壹 贰 叁 自我保护不大意 ——— 第一部分 ——— 安全案例警示 PART ONE 一、校园设施问题致学生伤亡 2019年9月2日,四川省某中学5楼教学楼阳台一段栏杆突然断裂,阳台上正玩耍的两名男性高一学生意外坠楼,一名学生当场死亡,另一名学生受伤已送医抢救。 安全提示 学校某些设施可能松动、老化,从而发生建筑物坍塌、坠落等伤及学生。应该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将一些校园死角和盲点彻底清查一遍以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校园公共设备。特别提醒:学校应定期开展此专项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设置隔离、警示,同时对教师、学生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提醒! 二、交通事故致学生意外伤亡 2011年9月8日,山东某超载校车途中翻车,车上20多名孩子不同程度受伤,该校车为一辆超载中巴车。 安全提示 家长和孩子都需要知道车辆盲区的存在,骑车出行的家长需要按道行驶,尽量远离车辆,带领孩子外出时要格外小心车辆的盲区,对于驾驶人而言,开车前要多检查、行车时要多留意,减少车辆盲区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别让悲剧上演。 不要乘坐“超员车”,车辆有严格的核载规定———超员车辆不能坐,刹车不灵易惹祸。发生重特大车祸几乎都与超员有关系。 三、电信诈骗的谋财害命 2022年2月10日凌晨1时04分,河池市某小学7名学生家长被冒充在校老师的诈骗分子添加微信,拉进骗子搭建的虚假“班级通知群”,以收取新学期资料费及各类考试费用为名,先后共骗取1386元。 安全提示 提醒广大学生,要谨防以发放助学金等为名的欺诈恶行,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不应要求学生到ATM机或网上进行双向互动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老师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四、易发学生欺凌暴力事件 2024 年 3 月 10 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13 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因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加上是未成年人所为,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 2024 年 12 月 30 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安全提示 欺凌和暴力行为一般发生在村外、郊外、背街小巷、楼梯、地下车场等处,要避免被带到这些地方或者单独前往。预感到有危险时,请务必拒绝,必要时报警。同时,外出一定要告知父母自己的行踪,放学后不要贪玩,按时回家。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将防治学生欺凌写入法律。 四、结伴戏水造成溺亡 2021年9月12日(周日),万宁市6名学生下水游泳,其中2名学生溺水。据了解,落水失联的2名学生是同班的初二学生。当天下午,6个孩子骑着单车来到红明河,在浅水区脱光衣服游泳,期间一人拖鞋被水冲到了远处,于是他便拉着同学一起去捡拖鞋。几分钟后,在岸上的其他4名同学看到2人没有上岸,便跑到村道上向大人求助,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第二天早上和傍晚,两名落水者被打捞上岸,均溺亡。 安全提示 各位同学需严格做到“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6.不准私自去河道、水塘等水域游玩。 校园安全提醒:溺水不分春夏秋冬,时时刻刻要牢记! ——— 第二部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