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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中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重点知识梳理

日期:2025-04-20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素材 查看:77次 大小:122268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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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中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重点知识梳理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①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②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名词点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年龄、智力 民事活动 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行为均无效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表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必要性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具体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应依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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