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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教学设计(表格式)

日期:2025-04-19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教案 查看:43次 大小:31411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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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思想政治 年级 高二 学期 秋季 课题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教科书 书 名:《法律与生活》 -出卷网-:人民教育-出卷网- 教学目标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教学目标】 1.学生能通过高铁上吃泡面事件、恶意差评等资料阐述民事权利的限制内容及对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初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树立界限意识。 2.学生能通过情境案例资料和噪音污染等视频说出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初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树立和保护相邻方权益的观念。同时彰显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通过学习本课知识,学会在现实生活中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二十大召开和祖国的73岁生日献礼。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利。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彰显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要恪守什么界限? 2.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主要类型有哪些?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教学难点】理解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一些限制条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 在我国,民法特别强调对权利的保护,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显然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那么在民法中对权利行使有没有明确的界限规定呢?哪些是侵权行为?哪些不构成侵权?遇到邻里纠纷该怎样解决呢?今天我们就带着这些问题一起走进《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一男子在高铁上吃海鲜泡面,对面女子称孩子对泡面过敏,希望他换个地方吃,而男子置之不理,于是二人产生争执。女子称高铁上有规定不能吃泡面,大声斥责该男子没有公德心,言辞激烈。事后,一记者将视频剪辑上传网络,但只是传了女子责骂男子的视频,并用到女子是母老虎,有毛病等带有侮辱性的语言。事后女子起诉记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请同学们思考:高铁上可以吃泡面吗?你怎样评价这个事件? 同学1:法律规定高铁上是不允许吃泡面的,该男子无理取闹,不讲究社会公德。 同学2:好像高铁上没有不让吃面的规定,女子大声斥责实属有点过分。而记者将视频上传,也不算侵权吧。 老师总结:同学们说得非常好,事实上,法律没有规定高铁不能食用泡面,因此是否吃泡面取决于个人意愿,他人无权干涉乃至斥责。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个人在行使自己正当权利的同时,也应该遵守社会公德,该男子有权在高铁上泡面,但应尽量减小对他人的不利影响,中国铁路总公司黄欣主任表示,动车组密封性强,而泡面味道很大,在动车组列车上,不利于车内的空气质量,影响大多数人的感受,所以车上都不卖泡面,也是从侧面引导大家尽量不要在车上吃面,共同营造一个比较舒适的乘车环境。因此,权利的行使是有界限的。 民事权利有界限 1.1、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民事权利有限制:对名誉权的限制: (1)《民法典》规定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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