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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导学案

日期:2025-05-12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学案 查看:24次 大小:587327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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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一 第三单元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思考:为什么把罗马法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而不是古希腊的法律? 希腊小国寡民,政治不统一,城邦的法律影响不大; 古罗马统治地区逐渐扩大,并且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罗马法概念】: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6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且随意调整法律来欺压民众。 (1)目的:为了缓和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2)标志: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成文法】: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3)评价: 积极: 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 保护私有财产; 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保护了平民利益; 一定程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限制贵族权力。 局限: ①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 ②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1)背景: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 (2)标志: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与帝国境内全体自由居民以罗马公民权和一切法定形式的自治(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的身份差别消失,万民法与公民法合二为一)。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2)创立: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3)评价: 积极: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统治,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局限: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4、永恒的价值———罗马法的精神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①自然法理念: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 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律面前人人平等。 探究: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①罗马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如保护私有财产等适应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为近代西方国家提供了立法范本。 ②罗马法是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蕴含着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原则,为近代各国的司法继承。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制定颁布了教会法 罗马法的传播: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传播原因:罗马法私法(关于个人事务与财产关系)发达,适应了当时欧洲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形成———两大法系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背景: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普通法逐渐形成。 发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完善:17世纪光荣革命后颁布《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扩展:美国等国以英国法律为基础制定本国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或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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