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1.上节课学习了哪三种违法行为? 2.这三种违法行为所承担的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3.按照对社会危害的程度进行划分,哪两个违法行为相对来说较为轻微? 4.社会危害最严重的是什么违法行为,又称什么? 犯罪与刑罚 案情调查 初步判定:陈云的行为算不算犯罪? 案情调查 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陈云团伙的欺凌行为造成了哪些影响?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云的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罪、非法拘禁罪,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应予认定,据此,本院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238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云犯强制侮辱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数罪并罚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 判决结果 根据判决结果为什么陈云的行为属于犯罪? 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 :刑事违法性 ( 1 )严重社会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 2 )刑事违法性 (法律分界线) ( 3 )应受刑罚处罚性 (法律后果) 相互联系 不可分割 犯罪是什么: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学以致用 杨某与朋友在夜市吃饭。邻桌唐某发动了摩托车准备离开,由于轰油门 声音较大,引起杨某不满。杨某不顾朋友劝阻,对唐某谩骂不止,并拿起石 块殴打对方,造成唐某第三腰椎右侧横突骨折(属轻伤二级)。人民法院经审 理认为,杨某为发泄情绪,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 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单元思考与行动 一情境思考 杨某与朋友在夜市吃饭。邻桌唐某发动了摩托车准备离开,由于轰油门声音较大,引起杨某不满。杨某不顾朋友劝阻,对唐某谩骂不止,并拿起石块殴打对方,造成唐某第三腰椎右侧横突骨折(属轻伤二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为发泄情绪,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上述案件中杨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为什么? 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了刑法 受到了刑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云,犯强制侮辱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6 个月。 刑法的含义;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作用: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刑罚: 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 我国刑罚的种类 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①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见义勇为) ②更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智”为) 殷殷寄语 青年一代必将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 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