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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具可贵 人身权利 民事权利 财产权利 我国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把人身权利放在财产权利之前,突出对人身权利特别的重视。民法典第109条把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当作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这在全世界其实还是第一次,是民法典编纂最大的亮点之一。 思考:为什么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必要性: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权利 身份权 人格权 自然人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 )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分类】依据民法典P7: 犯罪分子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还享有人格权吗?法律还平等保护他们的人格权吗? 人格尊严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必需的人身利益,犯罪分子虽然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依然享有人格权,并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典例训练: 1.西方有一句与法律相关的谚语:“放出去的疯狗咬伤人其主人是要负责任的!”这句谚语说明了( ) A.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 B.公民的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C.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 D.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地位: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民法典把三项权利至于人格权编。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视频中,赵小南侵犯了张蕾的哪些权利,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3)承担民事责任:(P7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注意: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 (致人死亡)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 √ √ √ P7探究与分享: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前两天,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