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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 教案设计(表格式)

日期:2026-01-14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教案 查看:88次 大小:121424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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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导学案 主备人: 课题 5.1家和万事兴 课型: 新授课 授课时间:2026年 月 日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核心条款,达到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树立法治意识的目标。 通过探讨家庭矛盾解决路径与沟通技巧,达到能运用法律与道德规范处理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的目标。 3、通过了解成年意定监护等制度,达到明确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与义务,提升运用法律维护家庭和谐能力的目标。 一、课前三分钟 自主预习:P42-45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1.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是亲属关系?P42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P43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P44 4.如何认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含义、优缺点)?P44 5.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有哪些?P45 二、新课导入 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 婚姻: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第二单元引言 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第五课引言P42 三、新课讲授 任务一:育小职责大 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 议学任务1: 思考宣传片中涉及哪些亲属关系? 知识点1: 生活中的亲属关系(1)内容(2)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2.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1) 抚养义务 (2) 教育义务 (3) 监护义务 3.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对应训练: 案例:三十年前,家住房山的杨先生和李女士在他们的儿子小李(离婚后改跟母亲姓)不满两岁时离婚,法院将小李的抚养权判给李女士。从此,他们未再互相走动,父子俩形同陌路。 然而,三十年后,67岁的老杨(即杨先生)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逢节日需前来看望。 小李说,接到起诉书时,开始觉得可笑,后来十分气愤。“为什么?你三十多年来,没任何联系,即使有联系,也没联系过我,你告我?你凭什么告我?你说有血缘关系,你根本对我没尽到义务,你现在反过来要我尽义务。虽然我不是读法律的,但是于情于理,我觉得不合适吧?”小李声音哽咽地说,从小到大,母亲带着自己风风雨雨走过来不容易,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常向同学、街坊伸手借钱。 思考:此案中小李能不能因为父亲没有对自己尽父亲的义务,而不尽自己作为子女的义务呢? 案件判决: 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可能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但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赡养扶助不仅仅此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小李还是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任务二:敬老是义务 议学情景二:结合探究与分享 议学任务2: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问题2:思考:有人认为,儿子又不是没给钱,老李纯粹是无理取闹。请谈谈你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知识点2: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个要求) 注意:断绝关系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不具有法律效力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目的(2)含义(3)要求(4)意义(5)必要性(6)缺陷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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