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25339907

七下道法11-1法不可违 课件(共32张PPT)+视频素材

日期:2026-03-25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素材 查看:61次 大小:10886903B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0
七下,道法,11-1,不可,课件,32张
    (课件网) 探究新知 未成年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震惊社会的初中生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而被告人马某某则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但将接受专门矫治教育。本案的宣判结果不仅是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惩处,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 思考:三名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你明白了什么道理? (部编版)7年级 下 道德与法治 第四单元 生活在法治社会 第十一课 远离违法犯罪 11-1 法不可违 核心素养目标: 懂得违反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守法意识。 学会尊重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了解违法行为类型,形成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提升法治观念。 知道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方向指引,明确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法 治 观 念 道 德 修 养 责 任 意 识 自学导航: 法律的作用? 01 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 02 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03 三种违法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04 要求:阅读教材P93-95,在课本上标记问题要点。(3分钟) 探究新知 【议题一】———知 为何法不可违 议一议: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有何作用? 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均时年13周岁)与同班同学王某某(被害人,殁年13周岁)存在矛盾,经张某某提议,二人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后平分王某某钱财。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某将王某某骗出,四人骑电动自行车,共同前往张某某事先选定的蔬菜大棚。进入大棚后,张某某首先持铁锹动手并直接实施杀害王某某的行为,李某帮助控制王某某,马某某见状离开大棚。张某某、李某共同致王某某死亡后,将尸体掩埋。三被告人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探究新知 1.法律的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为人们是否实施某种行为提供了方向指引 。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议题一】———知 为何法不可违 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保护作用 P80-81“法律作用”。 探究新知 【议题二】———明 何为违法行为 合作探究:1.判断三则案例的行为分别属于哪一类违法行为? 2.三则案例有何异同? 原告梁某某、被告王某某均系某小学学生。双方课间玩耍时,王某某将梁某某推搡倒地后发生骨折,导致梁某某住院多天。法院依据《民法典》主持调解,由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梁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2000元。 案例一 七年级学生罗某到教室因琐事殴打同学兰某,造成兰某身体轻微疼痛。因罗某未满16周岁,河口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罗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案例二 某职业学院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生在宿舍楼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法院依据《刑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案例三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探究新知 【议题二】———明 何为违法行为 相同1:都属于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含义和分类 含义: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受惩罚的行为。 分类: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不同1.案例一违反了《民法典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