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3542481

谈谈小学作文教学的审题问题

日期:2024-05-01 科目:语文 类型:小学素材 查看:71次 大小:14381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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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小学作文教学的审题问题 请看下面作文课堂教学片段(五年制语文第六册第二单元作文):   师:这节作文课我们写的题目是《一件小事》,请大家思考,写作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甲学生:这篇文章是要求写“事”的,不是写人或写景的。   乙学生:只能写“一件事”,不能写几件事。   丙学生:这件事还必须非常“小”。   师(边点头赞许边板书写事一件小):下面请同学们按照这些要求自行拟稿……   一节课下来,笔者发现有一半左右的学生写的作文小事不“小”,且有的没有把一件事写完整,有的写成了两件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教师指导学生审题时出现了“盲点”:如怎样的事才算“一件”?什么样的事才算“小事”?这些问题对于刚涉足作文的三年级学生来说,决不能忽略!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出:“小学以学写记叙文为主”,而记叙文中又以叙事为核心。纵观现行的五、六年制语文课本,叙事系列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一件小事,一件趣事,一件难忘的事,一件新鲜事,一件有意义的事。笔者从事小学作文教学及研究近二十年,感到好些老师在指导学生审题方面存在着一些“盲区”:对诸如“小”、“趣”、“难忘”、“新鲜”、“有意义”、“一件”等问题或视而不见或避而不谈,也许是以为这些问题太微不足道,忽视了;也许是心中无数、把握不准。其实,这些词语是题目的眼睛,有人称之为“题眼”,如果成了“盲点”,势必会使学生形成“盲眼”现象———看不到或抓不住“题眼”,把握不住写作重点。下面就小学作文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审题“盲点”问题作必要的透视,与同行商榷,权作抛砖引玉吧。   透视之一、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小事”   笔者认为,所谓“小事”,一般来说应具有以下内涵:一是事情发生的时间短暂,二是活动范围相对狭小,三是涉及的人物较少,四是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较为简单,五是事情本身对别人或社会不造成较大影响。(当然,也有在短时间、小范围内做大事的,但对于小学生习作来说,那只能算作特殊情况了。)比如,有一位同学是这样写的:放学后,我冒着蒙蒙细雨回家,路上看到一位衣着褴褛的老人吃力地拉着煤车上坡,帮助推吧,又怕别的同学看到以为这人是我的爷爷;不帮助推吧,良心上又过意不去。   正在这思想一闪念间,一位低年级的小朋友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过去,推着煤车过了坡,我不禁深深懊悔……这件事发生在“一闪念间”,活动范围只是一个斜坡,涉及的人物有老人、小朋友和我,着笔较多的只是“我”一人,事情十分简单,对他人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甚至连一点影响都没有,可见这确实是“一件小事”。而另一位同学写了在动物园里,一位游客向东北虎乱扔食品,导致东北虎中毒生病的事。这就不能说是“小事”了,我国重点保护动物东北虎竟然中毒生病,谁也不能说这是一件小事!   透视之二、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趣事”  ———趣事”的“趣”指的是“趣味”。由此可见,仅仅有“趣”不行,还得有“味”。文中的人物做着开心,读者看了也开心,这就是“趣”;“味”则是指文章的思想内涵。真正的趣事要让读者捧腹之后留有余味,值得品味、回味。纯粹的寻开心不能算是“趣事”。比如,一位同学写了他爸爸下班归来,已经疲惫不堪,躺在沙发上就睡着了,他灵机一动,用鸡毛挠爸爸的耳朵和鼻孔,使他爸爸一会儿打哈欠,一会儿打喷嚏,还不停地抓耳挠腮……最后摔了个“狗吃屎”,真是洋相百出,文章最后点题:这多么有趣啊!我们说,这样的文章就不能算是“趣事”,首先,文中的人物有两个———父与子,儿子闲来无聊,拿老子寻开心,感到“有趣”;老子呢,工作之余,本想好好休息一会,但被儿子搞得“洋相百出”,不难想象,一定非常恼火,哪里还有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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