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3787059

财产留给谁课件(21张ppt)

日期:2024-05-05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60次 大小:661504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9
财产,给谁,课件,21张,ppt
  • cover
课件21张PPT。单击页面即可演示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财产留给谁 中学生晓军,全家共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产还有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故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开始谈论财产继承问题,希望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 不可以继承! 因为公民在世时拥有的个人财产不是遗产,因而不产生继承问题。 只有当公民死亡时,遗留了个人合法财产,才会产生继承。 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假如晓军的父亲去世了被继承人(父亲)———遗留财产的死者。 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的人: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晓军。未成年人———晓军有继承权吗?法定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晓军是死者的儿子,有继承权。但是因为他尚未成年,其继承权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姑姑有继承权吗?为什么? 姑姑虽然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但是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没有继承权。 王教授有一儿一女,自己单过。老伴去世后,得到女儿、女婿的精心照料。儿子、儿媳则显得十分冷淡。王教授对于女儿、女婿数年如一日的关爱十分感激,于是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购买、居住的两居室楼房留给女儿,并作了公证。王教授病故后,姐弟俩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发生了争执。姐姐坚持按父亲的遗嘱处理遗产;弟弟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姐姐均分。请你当法官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会作出什么样的裁决? 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有的同学认为:现在大家都是独生子女,继承“竞争对象”较少,父母总得把财产留给自己,所以不孝敬父母也无所谓。这种观点对吗?为什么? 不对!孝敬父母并不是为了将来能获得“遗产”,它应该是一种天经地义的美好品德和法律义务。其实,更重要的是,在你做出这一行为的时候,你已经拥有了世间最珍贵的财富———一颗善良、感恩的心。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在我国现阶段,多数继承采用的是这样的方式,这是十分重要的继承方式。 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 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定继承的原则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订立的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意思的真实表达。受胁迫、欺骗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