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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一课 法不可违(教案+课件素材)

日期:2024-04-29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52次 大小:6955120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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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件网) 第4课《法不可违》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www.21cnjy.com 胖大叔工作室 教学目 导入新课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查处赖某君等9人涉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虚构其销售的软件具有抢红包作弊功能,将从上线以300元购买的某些抢红包软件,以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转手卖出,先后骗走20名被害人的钱款共人民币58166元。最后,9人收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说明了什么? 任何人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今天,我们就学习第四课的第一节《法不可违》。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焦 聚 制 法 学生讲述故事《刘星犯罪的故事》。 www.21cnjy.com 胖大叔工作室 教学目 新课讲解 刘星怎样威胁李东的? 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社会上的‘大佬’,不给钱就叫人打死你。 讨 论 : 刘星索要了几次,多少钱?最后一次怎样做的? 3次,共计80元。 最后一次,刘星逼李东给50元,李东不给,刘星便将李东带到一偏远地方,用玻璃刮他的手掌,还用烟头烫他,并要求他第二天中午交钱。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刘星仅仅抢了几十元钱,为什么会被判刑? 刘星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其行为已经具备刑事违法性,应当采用刑罚予以及时制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晕能构成该罪的主体,刘星奶奶慢十五周岁,符合主体要件。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8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教学目 新课讲解 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分犯罪。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犯罪的特征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什么事一般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是一般违法。 犯罪是指严重社会危害性、出发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1.下列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是( ) A.欠债不还的行为 B.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C.走私、贩卖军火 D.放火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为。 2.在学生当中,发现个别学生私自携带匕首到学校,被生活教师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是( ) A.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政违法行为 B.情节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C.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 D.应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判 断 : AB ABD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基本特征) A B C    刑事违法性,即犯罪行为应当是刑法中禁止的行为。(法律标志)   刑罚当罚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必然结果)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重要区别是什么?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重要区别。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你来当法官 案 例 分 析 : 初三学生张辉,16岁,天资聪颖,好胜心强,学习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公园里结识了社会上的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并与他们结为“把兄弟”。从此,他们一起出入电子游戏厅,利用电子游戏进行赌钱。家长给的钱花光了,就敲诈同学的小额钱财,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不思悔改,后发展到偷配同学家的钥匙,到同学家里行窃。在一次行窃中,被一同学家长当场抓获,后经人民法院审理,张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教学目标 新课讲解 思 考 : (1)以上案例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有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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