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5007685

5.2预防犯罪课件(19张幻灯片)+1个视频

日期:2024-04-30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93次 大小:28318315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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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违反民事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行政法律,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违反刑事法律,受到刑罚处罚。 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判断: 殴打他人属于什么类别的违法行为? 温故知新 此案中的殴打他人是行政违法行为吗? 质疑: 预防犯罪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 公开课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 以下罚款。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样是殴打他人,两者有哪些区别呢? 比较: 犯罪 也叫刑事违法行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当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行为的 三个基本特征。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吗? 质疑: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最本质特征 一、罪与罚 犯罪 也叫刑事违法行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 应当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行为的 三个基本特征。 ———法律标志 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吗? 质疑: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教材P53上“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犯罪 也叫刑事违法行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当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行为的 三个基本特征。 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吗? 质疑: ———必然法律后果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 ) 罪 ★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他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自主学习任务单反面5 刑罚 又称为刑事处分、刑事处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主刑只能独立使用,即一个犯罪人,只能判决一个主刑。 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 拘留 罚款 一般违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蹇某、徐某、娄某、陈某甲结伙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聚众在公共场所侮辱妇女,蹇某、徐某、王某甲、王某乙、娄某、陈某甲、施某、潘某结伙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行为分别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 对被告人蹇某、徐某、娄某、陈某甲予以数罪并罚。法院考虑部分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差别,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判处被告人蹇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娄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施某、王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王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7名被告人中,2人年满18岁、4人16-18岁、1人不满16岁。你知道在我国刑法中,这几个年龄有着怎样的不同的意义吗? 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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