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5392623

2019鲁人版中考道法复习 八年级第四单元《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课件+学案+单元测试)

日期:2024-05-06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68次 大小:3508530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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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件29张PPT。2019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八年级第四单元 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 道德与法治 鲁人版复习目标1、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2、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考点梳理考点一:伴我们一生的权利1、什么是人身权? 重要性: 2、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是什么? 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要保护、尊重这项权利? 3、为什么法律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4、怎样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 5、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有哪些? 6、为什么保护人身自由权? 7、常见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8、怎么样维护人身自由权? 9、人格尊严权的含义?有哪些具体表现? 10、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表现有哪些? 11、怎样维护人格尊严权?1、教育的作用有哪些? 2、国家怎样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3、目前,我国实行几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什么是义务教育? 4、如何理解义务教育? 5、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表现有哪些? 6、怎样维护受教育权? 7、怎样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8、在校期间,应该以哪些实际行动珍惜学习机会? 9、为什么勤于学习、终身学习? 10、怎么样做到勤于学习、终身学习?考点二:受教育 为幸福生活奠基1、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是生命健康权。 2、我们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保护神是人身权。 3、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是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4、公民所享有的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是人格尊严权。 5.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6.赢得他人尊重维护自身尊严的前提是自尊自爱,关键是尊重他人。 7.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归根到底靠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核心观点提炼1、有的同学认为:中学生年纪小,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无所谓。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因为公民都有人格尊严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人格尊严权。 (2)当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权。 (3)认为中学生年龄小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无所谓的看法,是法治观念淡薄、维权意识不强的表现。 知识拓展2、“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自己的事。我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不学,别人管不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2)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3、正确认识生命权和生命健康权(1)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正当防卫和请求司法保护。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4、如果让你劝说中中途辍学的初中同学重新回到学校读书,你会说些什么呢?(1)未成年人接受的义务教育,是由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不接受义务教育对国家、家庭和个人都没有好处。 (4)辍学在家,如果结交损友、沉迷游戏,最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我们拥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应该珍惜学习机会。5、正确认识终身学习(1)终身学习,能使我们克服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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