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5751079

陕西省2019届高三第二次教学质量检测语文试卷 含解析

日期:2024-05-08 科目:语文 类型:高中试卷 查看:14次 大小:33788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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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高三第二次教学质量检测 语文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号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在本试卷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涂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作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书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韩非子》),这种强调法度顺应时代变化而变化的思想作为文化自新的一种体现,在汉代法律思想嬗变及传统社会法律思想确立的过程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汉初,统治者在法律思想上明确提出了“以道统法”之说,表明黄老学说也肯定法律在治国中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强调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时,要遵循“道”的原则和精神。汉初黄老思想家对法家理论采取了较为理性的态度,既批判严刑苛法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作用,又认识到立法制刑、悬赏设罚具有分别是非、明辨好恶、审察奸邪、消弭祸乱的积极意义。而道的核心观念之一就是“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所以汉初又提出“法随时变”的观点,这也与法家“法与时转则治”的理论相契合。受黄老思想影响,汉初往往“木诎于文辞”者被重用,“吏之言文深刻,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口辩”“文深”甚至成为晋职的障碍。黄老政治对汉初经济的恢复居功至伟,但无为而治繁荣了经济的同时,也造成社会矛盾的不断酝酿、积聚。在这种情况下,汉武帝采取积极有为的态度应对各种社会问题,在政治、军事等方面都进行了顺应时代的变革和创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黄老之学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变化,儒家思想进而渐兴。当然,儒家思想也需要有一个调整自身、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因此只能暂且权以“缘饰吏事”,新秩序暂告缺失使得法家思想所受束缚骤然减少,在由道法转为儒法的过渡期内重被释放。武帝开始“独任执法之吏以治民”,强调遵守法律,维护法制的权威。凭借制度化得以保留下来的文吏(秦汉时期深受法家理念影响的官吏)群体最先对“拯救时弊”“顺应世变”作出回应。他们源自法家的底色重又显现出来,“重厚长者”不得不让位于能吏。此期儒法两家还未能相互吸收整合完毕,到宣帝宣扬“汉家历来以霸王道杂之”已经充分表现了儒法由外在彼此独立向内在一体发展的趋势。 随着儒法思想由外在对立到内部融合,“儒法合流”不断深化,“修经明学”务在“轨德立化”的儒生和起于“刀笔筐箧”长于“优事理乱”的文法之吏自然也处于不断的融合之中。随着儒学的复兴,王朝政府向儒生敞开了大门,越来越多的儒生充任各级政府官员,官员的技能和成分开始发生显著变化。随着儒学渐兴,政府中也存在文法之吏改学儒术的现象,文吏之所以转学儒术,既有外部政治、文化环境的压力,也有内在精神价值的追求。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经术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公卿大夫们明显彬彬儒雅起来,社会风尚也悄然转向,文法之吏如果不甘愿被排斥于以儒学为主干的文化氛围之外,便必须选择认同儒术。以文法律令为文化背景的吏员,在他们已经适应了当时的政治生活,有的甚至已居高位的时候,依然花费精力补充修习新贵之学,自然是因为儒学之风大盛,以儒术为名目的选举及其所开辟的仕进之途更为光明和诱人。 总体来看,汉代法家政治的实施始终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汉初表现为黄老政治包裹着法家思想,而后则嬗变为“霸王道杂之”的儒法合流。法家思想虽为后世所沿用却再也没有取得主导性的地位,讲求为政以德、执两用中等的儒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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