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6212632

人无信不立 (教案)

日期:2024-05-19 科目:语文 类型:初中教案 查看:23次 大小:1198937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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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不立,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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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学习 人无信不立 【探究目标】 搜集并整理有关诚信的名言警句、成语故事名人逸事等,培养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 .联系生活实际,深入理解“诚信”的内涵和价值,培养自身的诚信品质。 学习写演讲稿,并锻炼演讲的能力. 【探究内容】 引经据典话诚信 古代先哲在思考“信”这一道德规范时,留下了很多精彩论述;古今的道德楷模践行“信”的美德们的品行令人景仰。各组分别搜集有关“信”的名言警句、成语典故、名人逸事及其他经典论述,理解“信的传统内涵 .汇总并整理本组搜集的资料。可将资料先按类别划分为观点类和事例类,再进一步划分为“交友之信”“经商之信”“国家之信”等;也可将所有资料划分为“正面”“反面”两类。最后各小组将整理后的资料制作成小册子,或者放到班级的博客、公共邮箱、网络论坛里共享。 .研读整理后的资料,小组内讨论:我国古代典籍中出现的“信”有哪些含义?“信”对于个人、社会、国家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古代关于“信”的名言和故事 轻诺必寡信。 (《老子》六十三章) 无转其信,虽危不动,贞信以昭,其乃得人。 (《逸周书·大戒》)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修身》) 儒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 (《礼记·儒行》) 人倍(违背)信则名不达。 (刘向《说苑·谈丛》) 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棠。 (卢照邻《中和乐九章·总歌第九》)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李白《侠客行》 曾子烹彘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乜。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商鞅立木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注解】 曾子烹彘 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哭着跟着她他的母亲(曾子的妻子)说:“你回去,等我回来后为你杀猪。”妻子到集市后回来了,曾子就要抓猪杀了。妻子制止他说:“(刚才)只不过是与小孩子开玩笑罢了。”曾子说:“小孩子是不能和他开玩笑的。小孩子不懂事,需要父母的教导,听从父母的教诲。如今你欺骗他,这是教他学会欺骗。母亲欺骗儿子,做儿子的就不会相信自己的母亲了,这不是用来教育孩子的办法。”于是就杀了猪把它煮了。 商映立木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商鞅)害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最终颁布了新法。 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的人触犯了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还)割去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的鼻子。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并将其占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因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示例】 信”的含义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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