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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课标要求: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一、古罗马的政制演变(罗马法产生发展的政治背景) 1.王政时代(前8-前6C):罗马城邦(君主制) 2.共和时代(前6C-前27年):罗马共和国(贵族共和制) 执政官 元老院 公民大会 平民保民官 古罗马共和国实质上是贵族共和国。 贵族 贵族 雅典: 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 罗马: 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平民保民官 共同点: 保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是一种相对民主 不同点: 雅典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民主制的社会基础相对广泛, 罗马共和国决策机构是元老院,主要维护贵族的利益。 思考:雅典民主制和罗马共和制各设立了哪些机构?从这些机构运作方式上看,两者有何异同。 一、古罗马的政制演变(罗马法产生发展的政治背景) 3.罗马帝国(前27年-395年):从元首制到帝制 ①屋大维:元首制(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 ②戴克里先:实行公开的君主专制 ③公元395年,分裂为东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 1.罗马城邦(前8-前6C):君主制、“王政时代” 2.罗马共和国(前6C-前27年):贵族共和制 执政官 元老院 公民大会 平民保民官 1.概念:古代罗马从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并非一部法律,而是一整套法律体系。) 二、罗马法 2.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1)起源:习惯法(罗马建城—共和国初期) 社会约定俗成,无明文规定;具有伸缩性与不确定性。 例如:某部落首领规定:凡偷东西者要砍掉一只手。久而久之,便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惩罚手段被部落成员接受。 案例分析: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当时的罗马是怎样来处理这个焦点的? (2)诞生:《十二铜表法》(习惯法?成文法) ①缓和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尖锐矛盾②保证对外战争的胜利 ①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习惯法的汇编。②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利益。 时间: 2.罗马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公元前5C中期(罗马共和国时期) 目的: 内容: 成文法: 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的,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法律。 《十二表法》各表的内容如下: 第一表:传唤 第二表:审理 第三表:执行 第四表:家长权 第五表:继承和监护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 第七表:土地和房屋(相邻关系) 第八表:私刑 第九表:公法 第十表:宗教法 第十一表: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后五表的补充 《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案例二:如果还是第一个案例,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保护私有财产 贵族不能随意地解释习惯法,确立有法可依,平民利益得到保护 【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毁伤他人肢体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