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第4课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 2、奴隶社会———井田制(土地国有制) 土地归公社所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 特点:一切土地属于国家、不得买卖和转让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 春秋战国--井田制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 鲁国“初税亩”:实质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 秦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 齐: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鲁:初税亩,从字面上解释: 初,即开始的意思;税亩,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 (1)种类 国有土地 地主土地所有制(主体) 农民土地所有制 3、封建社会———封建土地私有制 (2)特点: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或转让 (3)结果:土地兼并问题,影响封建国家税收,贫富分化,激化矛盾,社会动荡 (4)解决措施:抑制土地兼并(无效,因为土地私有) ①北魏→隋唐:均田制 ②明:按人丁和田亩纳税(一条鞭法) 鱼鳞图册,丈量土地 明朝政府为整顿 田赋,多次在全国丈 量土地,登记每块土 地的面积、地形、四 至和田主姓名,并绘 制图册,因所绘田亩 图形很像鱼鳞,所以 称为“鱼鳞图册”, 它是确定土地所有权 和征收赋税的依据。 宋:不抑兼并 土地兼并 流民问题 租佃经济发达 (解决流民问题)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请截屏记笔记)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集体耕种,平均分配 2、奴隶社会———井田制(土地国有制),不得买卖和转让 3、封建社会———封建土地私有制(商鞅变法确立)可以买卖———土地兼并———导致问题———抑制兼并(北魏至唐的均田制,明一条鞭法)———结果收效甚微(土地私有) 注意:宋不抑兼并———流民问题———租佃经济发达(解决流民问题) 二、重农抑商 1、概念:主张发展农耕、限制和打击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战国时期商鞅首倡。 秦代规定:“什伍皆有长”“使民无得擅迁”,实行“连坐”。明代法律规定:离乡百里,必须持“路引”,即离乡的证明。 2、目的:直接目的:保护小农经济,征收赋税 根本目的:维护封建统治 二、重农抑商 3、发展 《史记》记载,汉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官。” 汉武帝推行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征收重税 工商杂色之流,不可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唐太宗 “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商人贩 卖货物必须取得路引 ,否则“重则杀身……”,承担名目繁多的商税。 ———明 朕(雍正帝)观四民(指士、农、工、商)之业,士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今若于器用服玩,争尚华巧,必将多用工匠。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 ———《大清会典事例》 厚本抑末,劝课农商,继续执行专卖制度,对民营商业加征商税 二、重农抑商 4、影响 (1)积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初期,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小农经济,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巩固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政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2)消极作用: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严重地妨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维护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妨碍了自由劳动力的形成、国内市场的扩大和资本的积累。 二、重农抑商(请截屏记笔记) 1、根本目的:维护封建统治, 2、表现:⑴战国:商鞅首倡 “重农抑商” ⑵西汉: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征收重税(汉武帝) ⑶明清: 厚本抑末,劝课农商,继续实行专卖制度;对民营商业加征商税 3、评价:明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