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9043766

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课件(16张PPT)

日期:2024-04-27 科目:班会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56次 大小:1967515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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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主题班会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宪法》 《国家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 《反恐怖主义法》 《宪法》关于国家安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 《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 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第十八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公民、组织的义务 ★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公民、组织的义务 ★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亦不得为之提供程序、工具和帮助 ★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在电子信息、应用软件中,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2015年12月27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能为反恐怖主义做什么? 公民要做的是反思恐怖产生的根源,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声音,影响政府决策,使政府的反恐行动更理性,更有效。 不信谣,不传谣,减少恐慌。 谢谢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中小学教育资源网站 有大把高质量资料?一线教师?一线教研员? 欢迎加入21世纪教育网教师合作团队!!月薪过万不是梦!! 详情请看: https://www.21cnjy.com/help/help_extract.ph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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