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统编版)八年级 下 1.2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坚持宪法至上 第1单元 学习目标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增强对宪法的 尊重和认同。 2. 法治观念:认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树立 依法治国的观念。 3. 责任意识:明确公民在维护宪法权威中的责任,培养 守法意识。 学习目标 教学目标 1、了解宪法组织国家机构,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相关知识; 理解宪法是如何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 2、能够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宪法组织国家机构和规范权力运行的 重要性;培养学生运用宪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增强对宪法的敬畏之心,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新课导入 探究与分享........................................................................................... 这就是我们这节课学习的内容: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案例:学校学生会换届选举,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新一届学生会成员,负责组织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等工作。 提问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你们能联想到国家机构的产生方式吗? 国家机构的产生和运行又和我们公民有什么关系呢? 课堂探究 目标导学一:设置国家机构 (我们身边的国家机构) 最高人民 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中央军事 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监察委员会 (各部委、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 省高级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监察委员会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市人民政府 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监察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 县监察委员会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乡人民政府 乡级人大 阅图感悟............................................................................................................ 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产生? 课堂探究 阅图感悟................................................................................................................................................................. 根据这两个阅图感悟,你能说说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呢? 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产生?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选举产生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县,市,省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课堂探究 知识链接............................................................................................................................................................... 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三章“国家机构”部分,共84条(第57-140条),占宪法总条文的58.7%。以下是核心内容归纳: 一、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1、民主集中制 《宪法》第3条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并受监督; 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遵循中央统一领导与地方主动性相结合。 2、权力分工与制约 宪法明确划分立法、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权力,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第5条)。 我国的宪法与国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