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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秋高考语文复习教材特色单元复习任务五整本书阅读《红楼梦》(必修下册·第七单元)课件(共52张PPT)+学案(教师用)

日期:2025-10-01 科目:语文 类型:高中学案 查看:45次 大小:258044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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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件网) 复习任务五 整本书阅读《红楼梦》(必修下册·第七单元) 任务点 主题预测训练 一、信息类文本阅读考查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题目。 材料一: 《红楼梦》我们可以一直读下去,且可在不同的年龄段读它。因为《红楼梦》呈现的是一个人生的现象,它让你看到人物经历的各种状态,以及它对生命态度的超越感。 假如我们眼前发生了一件事情,对朋友转述这个事情的时候,会谈到我们喜欢谁,不喜欢谁,我们称之为主观。在文学里面有“全知观点”的说法,讲述故事的人不成为小说里面任何一个角色。他没有个别的爱恨,是在一个更高的、超越的环境里面把人物呈现出来。就像镜子一样,也没有爱恨,你走近镜子,是一个全然客观的状态。但是人很难做到像镜子,这种全知的超越感其实非常难把握。林黛玉的哭泣、薛宝钗的周到、王熙凤的精明,都只是在呈现而已,作者没有说他喜欢谁。 (摘编自蒋勋《蒋勋说〈红楼梦〉》) 材料二: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在叙事上采用了曲折复义的表达方式,明确说小说故事是假语存(贾雨村)、真事隐(甄士隐),在真假、有无、虚实之间,《红楼梦》中有大量的艺术空白点,也就是“不写之写”。 “不写之写”应该主要从美学修辞学上来理解,而不是从索隐或随意联想的角度来理解。遗憾的是,“不写之写”大多数情况被属于历史学范畴的考证或非文学立场的索隐派笼罩。一部艺术作品,所能写到的东西相对于无始无终、波澜壮阔的生活来讲总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不写之写”在“写”和“不写”之间有一个辩证关系。对于作家来说,“写”什么是值得反复思量和推敲的,“写”是主要的,是呈现给广大读者和观众的,是他们能够直接感知和认知的,是直接诉诸读者直觉经验的。至于“不写”,则属于并不完全由作家掌控的部分,由“写”唤起人们对“不写”的感知、认知,这对作家来说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技能,对阅读来说不是轻易能获得的效果。 那么作家和作品中的“不写之写”究竟该怎么理解?作家的“不写之写”,应该是服务于其艺术目的或者一定的艺术目的的。作家通过作品写出来的东西,虽然是局部的,但可以意识到它的整体,这才是“不写之写”。换言之,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而并不是所有的空白、笔触不到的都叫“不写之写”,不是在阅读过程中随意生发、随意联想到的内容都是“不写之写”。 从《红楼梦》的文本举例,如第三十五回宝玉与薛宝钗丫鬟莺儿的对话。莺儿笑道:“你还不知道,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人都没有的好处呢,模样儿还在其次。”宝玉见莺儿娇憨婉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哪更提起宝钗来!便问道:“好处在哪里?好姐姐,细细告诉我听。”莺儿笑道:“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又告诉他去。”宝玉笑道:“这个自然的。”正说着,只听外头说道:“怎么这样静悄悄的!”二人回头看时,不是别人,正是宝钗来了。既然这个秘密是莺儿不能告诉宝钗的,此时在莺儿和宝玉对话时当事人宝钗闯了进来,莺儿当然不能当着宝钗的面给宝玉说了,况且是秘密呢。薛宝钗究竟有什么别人都没有的好处,读者也就无法知道了。这个“不写之写”,是永无直接答案的。不是宝玉以后没有机会再向莺儿求证求解,而是作者“不写”了。 “不写”使文本具有了开放性,使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经验来丰富和确认,在阅读理解中让薛宝钗的性格丰富起来。而《红楼梦》的叙述又是具有文本的自足性、自洽性的,作家“写”了很多,“写”又限定了我们的理解和联想。薛宝钗有世上人少有的好处,作家为了让你关注、揣摩他的艺术描写,从设置悬念和激发阅读动力与兴趣来说,也是不会轻易直接告诉你的。急于求解问题的答案有,也没有,莺儿接下来要说的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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