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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20张PPT)

日期:2025-11-22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18次 大小:2119041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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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 1.知道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礼法之争; 2.知道汉代以后历代王朝礼法并用的统治手段; 3.了解中华法系的确立过程。 《我不是药神》 电影描述了困顿的中年男性程勇,为了获取暴利,两次铤而走险,走私违禁药品,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后被病友冠以“药神”称号。但最终因贩卖“假药”被判5年。 为此,有人痛骂那位公安局长的冷血,也有人说人命关天,救死扶伤是天命,法律就不能多讲讲人性? 你怎么看待这一事件? 知识梳理 时代 法律 教化 礼法关系 夏商西周 春秋战国 秦 汉 魏晋 唐 宋 元 明 清 时代 法律 教化 礼法关系 夏商西周 禹刑、汤刑、九刑 夏商:重刑轻德; 西周:礼乐制度,敬天保民 春秋战国 成文法诞生,法家思想盛行 礼崩乐坏;儒家德治思想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九章律;二年律令 独尊儒术 魏晋 以经注律,律令儒家化 三教合一,儒学受到挑战 唐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大唐开元礼,封建礼仪之大成 宋 宋刑统,天圣令 理学广泛传播,向基层渗透 元 司法实践中援引唐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太祖六谕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知识梳理 礼法并存 礼法对立 礼法结合 约律融合 约为律用 上课内容 一、礼法之争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礼法之融 ———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案例研究 理论一: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①北辰:北极星。②道:引导。③格:纠正 孔子如何看待德治与法治? 孔子主张统治者要为政以德。 用刑罚来整顿人民,人民就只求免于犯罪,而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礼教来教化人民,人民有知耻之心,且归于正道。 第一篇章 礼法并立 案例研究一争之因 分析:孔子这种看法出现的时代背景。 礼法之争 公元前536年, 郑国子产公布刑律,铸刑书于鼎。 史称“铸刑书”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子产 民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叔向 第二篇章 礼法之争 礼法之争—争之果 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无助于国君实现强国抱负。 ———儒家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法家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 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大一统的秦朝继续法家治天下。 案例研究二 甲父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甲父,甲即以杖击丙,误伤父亲,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董仲舒怎么判?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第三篇章 礼法合流 礼法关系发展:汉代:引经决狱 背景:汉武帝“独尊儒术”,以经注律 法律儒家化:引用儒家经典为断狱的指导思想,称为“春秋决狱”,又称“引经断狱”,(《春秋》是孔子修订的编年史) 影响:开始了我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礼法关系发展:魏晋:纳礼入法 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2魏晋 · 进一步推动法律儒家化 礼法关系发展:唐朝:一准乎礼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唐律疏议》 唐律有何突出特点?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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